各有关企业:
2015年度企业年报已于今年6月30日结束,根据国务院《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654号)及国家工商总局《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》(总局令第67号)相关规定,按照云南省工商局的统一部署,昆明市工商局决定从即日起至10月30日止,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2015年度企业年报公示信息抽查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抽查范围
本次抽查范围是全市2016年6月30日前已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并公示2015年度年报信息的企业,由云南省工商局按照3%的比例,随机摇号抽取了内、外资企业共计4051户。
二、抽查内容
抽查内容为企业报送并公示的2015年度年报信息,以及2015年10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企业应当公示的即时信息。年报信息中,企业选择不向社会公示的信息,也将作为抽查内容。
三、抽查方式
本次抽查方式将按照“谁登记、谁负责”的原则,以书面检查和实地检查两种方式,由各登记机关实施检查,同时首次实现了检查人员的随机选派,以保证抽查工作的公平、公正。
四、其他事项
抽查结束后,全市工商行政(市场监督)管理部门将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(云南)统一公示抽查结果并将此次抽查结果向相关部门通报。抽查中如发现企业存在应当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情形的,工商行政(市场监督)管理部门将依法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公示。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,将在经营、投融资、取得政府供应土地、进出口、生产经营许可、从业任职资格、资质审核等方面依法受到予以限制或禁入。
昆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
2016年8月16日